妊娠疱疹危害到底有多大

作者:zhang2  时间:2018-01-29 17:37:03  来源: 大众养生网

妊娠疱疹虽然不是特别的常见,但是对于孕妇的健康危害是比较大的,造成妊娠疱疹的病因比较复杂,主要和孕妇怀孕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注意良好的治疗和调养,对孕妇的健康以及胎儿的健康,都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尤其是在刚怀孕的三个月,是最容易出现这种病症的。

其根据:

部分患病妇女血清中有滴度不高的抗基底膜带抗体;半数患病孕妇血清中含有不耐热的妊娠疱疹因子,为一种IgG抗基膜带抗体,可在孕妇表皮基膜带上结合补体C3,活化补体传统途径,引起免疫性损害。

妊娠疱疹因子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患妊娠疱疹产妇分娩的新生儿脐血清中,也常检测出妊娠疱疹因子。通常胎儿在子宫内并不致病,出生后能使新生儿皮肤发生水疱,在数周内自然消退,生后2个月左右,妊娠疱疹因子在婴儿体内会逐渐消失。

皮疹常出现在四肢:

尤其是手和足,也可累及躯干前表面、头和面,但很少累及口腔黏膜和生殖道黏膜。皮疹呈多形性,开始为红色荨麻疹样斑块,黄豆大或更大,然后在红斑基底之上及邻近出现丘疱疹,继之群集并形成环形分布的水疱,不久融合在一起形成疱壁紧张的大疱,常伴有严重的烧灼感或瘙痒,致使孕妇坐卧不安。大疱破溃后结痂,愈后遗留色素沉着。由于皮损逐渐演变,在较长时间内皮损处于不同阶段,有的皮损已接近痊愈,在其邻近可又有新的皮损发生。

皮损的发生与妊娠关系密切:

常在妊娠期间首次出现,最早可在妊娠头3个月期间发病,但多数患者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直至妊娠足月。病情时轻时重,多在分娩后缓解,于产褥期消失者居多数,最晚在产后8个月时消失。再次妊娠时又复发,且发病时期更早,临床表现更严重。此外,约有10%患者发生在产褥期间。

妊娠疱疹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偶也发现有上述皮损,与产妇的皮损相同,多经数周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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