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用药有什么原则

作者:fyy4  时间:2015-09-25 01:47:46  来源: 大众养生网

眼科药物治疗通则

(1)眼科用药以眼药水或药膏为主,注射或全身投药为辅。

(2)在眼睛前半部分治疗疾病(如结膜、角膜、前房、虹膜等),局部投药为主,辅以全身用药。

(3)针对眼睛后部的眼疾(如视网膜、视神经),应以全身投药为主,辅以局部用药。

(4)根据病情的变化,任何药物的使用者应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暂停使用。

眼科用药注意事项

1.开完眼药水后,最好在一个月内用完。一个月以上停用。

2.点用多种眼药水时,在药物点后点用一种药物,间隔5-10分钟再点另点。

3.滴眼剂用量:一次点一滴即可。

4.通常白天点眼药水,晚上睡觉前滴眼药膏。

5.典必舒、典舒等激素类药物不能长期使用,长期使用会出现青光眼、白内障等并发症,导致失明。

切勿自行购买激素类药物。应该在医生的检查下进行药物治疗,如果是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类疾病,激素需要慢慢停药,停药过快会导致炎症的反弹,不容易控制。

6.现在没有证明安全的孕妇眼药水,应用时一定要压住泪道,即内眼角与鼻梁之间,防止药物进入鼻泪管被身体吸收。

7.眼干燥症患者长期应用泪液补充类药物时,推荐使用不含防腐剂的眼药水。

8.儿童点用阿托品等药物时,也要压迫泪道,以防药物被吸收。

9.通常小于12岁的患者(目前有些8岁以下)验光都需要阿托品散瞳,散瞳会使患儿10天半个月左右无法看清近处的东西,即不能看书。

10.青光眼患者需要长期服药,不能自行停药。一些抗青光眼药物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游离”现象,这就是不能起到降眼压的作用,所以不能一次用完,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更换药物或者继续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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