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剖腹产

作者:养生专家  时间:2013-05-04 00:00:00  来源: 大众养生网

孕期养生——大众养生网

经历了十月怀胎,每位准妈都想健康顺利的生下小宝宝。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一部分准妈不得已只能选择剖腹产。什么情况下孕妈才需要考虑剖腹产呢?

如果孕妇有以下情况,需考虑剖腹产:

1.骨盆明显狭小或畸形。

2.阴道、软产道、盆腔、宫颈有特殊病变或畸形。

3.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

4.产前出血;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

5.疤痕子宫。

6.高龄初产妇(35岁以上)。

7.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者,如妊娠合并严重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

8.做过生殖道瘘修补或陈旧性会阴Ⅲ度撕裂修补术者,或有生殖器官畸形。

9.先兆子宫破裂。

如果胎儿有以下情况,可剖腹产:

1.胎儿宫内缺氧。

2.脐带脱垂:胎心尚好,估计胎儿能存活,但短时间内又不能经阴道分娩。

3.胎儿珍贵。

4.巨大儿(体重超过4千克)。

此外,妈妈身材高大,意味着骨盆也较宽大,只要胎儿大小适中,是比较容易自然分娩的。不过,身材高大的母亲,常常怀上的孩子也个大,这与遗传有关,所以,高个子妈妈还是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再决定其分娩方式。

现在许多妈妈为了减轻产前阵痛,轻而易举的选择了剖腹产。其实这是没必要的,只要您没有上述的情况,自然分娩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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