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通用名称: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40474
生产企业: AstraZeneca Pty Ltd
功能主治:1.本品治疗支气管哮喘。2.可替代或减少口服类固醇治疗。3.建议在其它方式给予类固醇治疗不适合时应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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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ml:1mg*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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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混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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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布地奈德。 |
黄芩、栀子、黄柏、大黄、天花粉、知母、桔梗、前胡、苦参。辅料为:糊精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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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混悬液,静置后有细微颗粒沉淀,振摇后成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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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40474 |
国药准字Z22025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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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治疗支气管哮喘。2.可替代或减少口服类固醇治疗。3.建议在其它方式给予类固醇治疗不适合时应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
清热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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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1~2mg,一天二次。儿童:一次0.5~1mg,一天二次。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个体化,应是使病人保持无症状的最低剂量。建议剂量;成人:一次0.5~1mg,一天二次。儿童:一次0.25~0.5mg,一天二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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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1.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2.口咽部念珠菌感染。3.速发或迟发的过敏反应,包括皮疹、接触性皮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4.精神症状,如紧张、不安、抑郁和行为障碍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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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布地奈德或任何其它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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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来自孕妇的临床经验有限,与其它糖皮质激素一样,在动物试验中,布地奈德引起各种类型的畸形(腭裂,骨骼畸形),但是,动物实验的资料与人的关联性尚未显现。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孕妇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有特别的考虑。2.尚不知布地奈德能否进入母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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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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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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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布地奈德是一具有高效局部抗炎作用的糖皮质激素,它能增强内皮细胞、平滑肌细胞和溶酶体膜的稳定性,抑制免疫反应和降低抗体合成,从而使组胺等过敏活性介质的释放减少和活性降低,并能减轻抗原抗体结合时激发的酶促过程,抑制支气管收缩物质的合成和释放而减轻平滑肌的收缩反应。2.急性、亚急性和长期毒性研究发现,布地奈德的全身作用,如体重下降、淋巴组织及肾上腺皮质萎缩,比其它糖皮质激素弱或者与其它糖皮质激素相当。3.经过六个不同的试验测试系统评价,布地奈德无致突变作用,亦无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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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布地奈德不适用于快速缓解支气管痉挛。因此布地奈德不宜单独用于治疗哮喘持续状态或其它哮喘急性发作,后者需加强治疗措施。2.对于由口服类固醇转为布地奈德治疗的病人,需要特别小心,因为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需要几个月才能完全恢复。在哮喘加重或严重发作期间,病人需要额外口服类固醇。建议这些病人随身带警示卡(见临床管理:口服皮质类固醇依赖的病人)。3.以前曾接受高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的病人,从口服治疗改用布地奈德治疗时,可能再发生早期的过敏症状,例如:鼻炎和湿疹,因为布地奈德的全身类固醇作用较低(见临床管理:口服皮质类固醇依赖的病人)。4.高剂量的糖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一些已有感染的症状,也可能在使用时产生新的感染,对患活动或静止期肺结核病的病人或呼吸系统的真菌,细菌或病毒感染者,需特别小心。5.由于在长期高剂量治疗过程,发现部分病人有一定程度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因此建议进行血液学和肾上腺功能的监测。6.当存在气胸,气囊肿或纵隔气肿等情况时,不宜通过正压输送系统(如IPPB)给药,除非已进行特殊的引流。7.应避免合用酮康唑,伊曲康唑或其它强效CYP3A4抑制剂,若必须合用上述药物,则用药间隔时间应尽可能长。8.当口服甾体激素的患者换用本药时需格外注意,因为他们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危险状况中,需要高剂量皮质激素进行急救的患者以及长期接受皮质激素吸入剂最大推荐剂量进行治疗的患者可能也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危险,当这些患者处于严重应激状态时就可能表现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在应激或择期手术期间,应给予全身性皮质激素。9.运动员慎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阻肺,咳嗽痰多火热壅盛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体质虚弱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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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