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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巴龙霉素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巴龙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800

生产企业: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菌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巴龙霉素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800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菌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等。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12克,分34次口服。儿童每日3060毫克/千克体重,分34次口服。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消化系统不适,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脱水患者慎用;4. 避免与耳毒性药物合用;5.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听力。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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