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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巴龙霉素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巴龙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800

生产企业: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菌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巴龙霉素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硫酸阿托品

生产企业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800

国药准字H200522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菌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等。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12克,分34次口服。儿童每日3060毫克/千克体重,分34次口服。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能导致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消化系统不适,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脱水患者慎用;4. 避免与耳毒性药物合用;5.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听力。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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