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通用名称:足光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30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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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0 |
国药准字Z200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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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口腔炎症、咽喉肿痛、牙龈出血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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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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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据报道使用本品曾引起接触性皮炎、偶有严重性皮炎。 |
可能引起轻微胃肠道不适,如胃痛、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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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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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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