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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茎叶总皂苷胶囊
人参茎叶总皂苷胶囊

人参茎叶总皂苷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人参茎叶总皂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789

生产企业: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隐性糖尿病及肿瘤的辅助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茎叶总皂苷胶囊
人参茎叶总皂苷胶囊
苦参素胶囊
苦参素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参总皂苷。

氧化苦参碱。

生产企业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789

国药准字H200107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隐性糖尿病及肿瘤的辅助用药。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隐性糖尿病及肿瘤的辅助用药。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失眠、欣快、心悸、血压升高,少数人表现抑郁。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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