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音丸
清音丸

清音丸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98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音丸
清音丸
肌氨肽苷注射液
肌氨肽苷注射液
主要成分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本品主要成分为多肽、氨基酸、核苷及核苷酸等。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598

国药准字H200033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功能紊乱、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周围神经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1丸,一日2次。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4-10ml,加入500ml注射液中,缓慢滴注(每分钟2ml),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副作用

1.忌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声哑失音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出现发冷、发烧、体温略有升高,头晕、烦躁,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3、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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