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野菊花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87

生产企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谷维素片
谷维素片
主要成分

野菊花。

化学名:三十烷基-3-(4-羟基-3-甲氧基苯基)丙-2-烯酸酯,分子量:C40H58O4

生产企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87

国药准字H330214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医院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