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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野菊花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87

生产企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桂附地黄胶囊
桂附地黄胶囊
主要成分

野菊花。

肉桂、附子(制)、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生产企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87

国药准字Z109700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肢体浮肿,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消渴。现也用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性神经衰弱,慢性肾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慢性支气管哮喘,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肥大等症状。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忌服。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忌服。2.不宜和外感药同时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4.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不适用于具有口干舌燥,烦燥气急,便干尿黄症状的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7.服药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食欲不振,头痛,胃脘不适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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