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胃疗疳颗粒
通用名称:和胃疗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113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
||
| 规格 |
5g*10袋 |
0.3g |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青皮(醋炙) 柴胡(醋炙) 白芍(酒炙) 白术(麸炒) 茯苓 甘草 莲子 芡实 山楂(焦) 麦芽 使君子仁 槟榔(炒) 乌梅(肉) 北沙参 麦冬 胡黄连(炒) 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13 |
国药准字H4402284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2.5克,四至五岁一次3.3克,五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病后体弱小儿忌用。 |
可能发生穿孔的溃疡患者忌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酸剂,口服后可迅速中和胃酸,解除胃酸过多或烧心症状,但作用较弱,持续时间较短。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