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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利福平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551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氯化钾片
氯化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化钾。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1551

国药准字H120201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1.治疗低钾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性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使用洋地黄药物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Bartter综合征等。|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用法用量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口服钾盐用于治疗轻型低钾血症或预防性用药。常规剂量成人每次0.5~1g(6.7~...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钾过量可能导致心脏问题,如心律失常;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肌肉无力或麻痹;严重时可致高钾血症。

禁忌

成分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1.治疗低钾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性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使用洋地黄药物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Bartter综合征等。|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氯化钾是一种电解质补充药物。钾是细胞内的主要阳离子,是维持细胞内渗透压的重要成分。在细胞内浓度约为150~160MMOL/L,在细胞外液浓度较低,仅为3.5~5.0MMOL/L。机体主要依靠细胞膜上的NA+、K+、及ATP酶来维持细胞内外的K+、NA+浓度差。体内的酸碱平衡状态对钾的代谢有影响,如酸中毒时H+进入细胞内,为了维持细胞内外的电位差,K+释放到细胞外,引起或加重高钾血症。正常的细胞内外钾离子浓度及浓度差与细胞的某些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钾参与酸碱平衡的调节,糖、蛋白质的合成以及二磷酸腺苷转化为三磷酸苷需要一定量的钾参与;钾参与神经及其支配器官间、神经元间的兴奋过程,并参与神经末梢递质(乙酰胆碱)的形成;心脏内钾的含量可影响其活动,低钾时心脏兴奋性增高,临床血钾过低的患者以心律失常为主;钾是维持骨骼肌正常张力所必需的离子。钾离子不足则表现为肌无力,抽搐。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钾过量可能导致心脏问题,如心律失常;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肌肉无力或麻痹;严重时可致高钾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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