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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更昔洛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178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盐酸司他斯汀片
盐酸司他斯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司他斯汀。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音必集团抚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178

国药准字H200551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抗组胺药。用于治疗急、慢性荨麻疹、常年性变应性鼻炎和其他急慢性过敏性反应症状。

用法用量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口服,成人每日2次,每次1mg(1片)。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可增量。日用量最多6m...

副作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用药时,可能出现疲劳、困倦、头痛、头晕、胃部不适、口干、饥饿、恶心,个别出现腹泻、便秘及失眠症状;大剂量用药时,可出现注意力减退、整日发困、反应迟钝、恶心等症状。如有以上反应,请向医生说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儿童用药:三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患有显著肝、肾功能障碍的禁用本品。

成分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抗组胺药。用于治疗急、慢性荨麻疹、常年性变应性鼻炎和其他急慢性过敏性反应症状。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1.药理作用:本品为镇静作用及对其它中枢神经系统影响较小的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胺引起的豚鼠死亡有保护作用,能抑制组胺引起的豚鼠支气管痉挛,抑制组胺引起的大鼠血管通透性的增加。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大鼠给药超过2年的最大无毒性剂量为15mg/kg,犬给药超过1年的最大无毒性剂量为1mg/kg。遗传毒性:本品体内、体外试验中未观察到基因突变或DNA和染色体的损害。生殖毒性:本品剂量高于临床治疗剂量的350倍时,在大鼠和家兔上未观察到致畸胎作用。致癌性:大鼠24个月和小鼠18个月的致癌性试验中未观察到肿瘤发生率的增加。

注意事项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因司他斯汀吸收后广泛地分布于各组织中,患有严重内脏疾病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使用。 本品主要经肝、肾代谢,患有显著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避免服用。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延长酒精及环己烯巴比妥引起的睡眠时间,但作用较弱。用药期间忌服酒类。 推荐剂量的司他斯汀对自主运动无影响。服用本药,可对患者工作能力及驾驶安全产生消极影响。 若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则影响本品效果,须向医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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