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
通用名称:红霉素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011
生产企业: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分红霉素1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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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11 |
国药准字Z2006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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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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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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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服用某些痛经药物可能导致轻微的副作用,如头痛、恶心、腹泻或胃部不适。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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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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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某些痛经药物可能导致轻微的副作用,如头痛、恶心、腹泻或胃部不适。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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