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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780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黄藤素片
黄藤素片
主要成分

布洛芬。

盐酸棕榈碱。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龙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80

国药准字Z200543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清热解毒。用于妇科炎症,菌痢,肠炎,呼吸道及泌尿道感染,外科感染,眼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小儿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其他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0.2—0.4g,一日0.6-1.2g。

副作用

服药后有微汗、皮疹、头痛及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消化不良,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加重溃疡的报道。

对生物碱过敏者、妊娠头3个月禁用。

禁忌

成分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清热解毒。用于妇科炎症,菌痢,肠炎,呼吸道及泌尿道感染,外科感染,眼结膜炎。

药理作用

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个别病例可出现轻微胃肠不适,食欲减退和便秘,但无需特殊处理,停药后即自动消失。

注意事项

1.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2.连续使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18岁以下女性在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3.建议避开月经期间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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