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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46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046

国药准字H201031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副作用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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