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宁丸
通用名称:清宁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607
生产企业: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清热泻火,消肿通便。本品用于火毒内蕴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 每瓶装6g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大黄﹑绿豆﹑车前草﹑白术(炒)﹑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侧柏叶。
- 【剂型】:
- 丸剂(浓缩丸)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清热泻火,消肿通便。本品用于火毒内蕴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药品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毒理】:
-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