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注射用玻璃酸酶
注射用玻璃酸酶

注射用玻璃酸酶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玻璃酸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2074

生产企业: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玻璃酸酶
注射用玻璃酸酶
左氧氟沙星片
左氧氟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酶,系自哺乳动物睾丸中提取的一种能水解玻璃酸类黏多糖的酶。本品为玻璃酸酶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 ―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 ―7―氧代―7H―吡啶并[1,2,3―de] ―[1,4] ―苯并口恶 嗪―6―羧酸半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分子量:370.38

生产企业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2074

国药准字H200400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制成150单位/ml或适宜浓度的溶液。皮试:取上述药液,皮内注射约0.02ml。如5分钟内出现具有伪足的疹块,持续20~30分钟,并有瘙痒感,示为阳性。但在局部出现一过性红斑,是由于血管扩张所引起,则并非阳性反应。(1)促进局部组织中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以上述药液注射于肿胀或其周围部位,用量视需要而定,但一次用量不超过1500单位。(2)促进皮下输液的扩散:在皮下输液每1000ml中添加本品150单位,可根据输液品种的不同(粘度和刺激性等)适当增加。(3)球后注射促进玻璃体混浊及出血的吸收,每次100~300单位/ml,每日1次。(4)结膜下注射促使结膜下出血或球后血肿的吸收,每次50~150单位/0.5ml,每日或隔日一次。(5)滴眼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治疗外伤性眼眶出血、外伤性视网膜水肿等:浓度为150单位/ml,每2小时滴眼1次。(6)关节腔内注射:每次2ml,每周一次,连续3~5周。

口服,成人一次0.5g(1片),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副作用

(1)恶性肿瘤患者禁用,以防止本品促进肿瘤的扩散。(2)心衰或休克病人禁用。(3)本品有导致感染扩散的危险,不得注射于感染炎症区及其周围组织。其他部位有感染者应慎用。

详见说明书内容。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消化不良等;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状;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十分罕见全血细胞减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暴发型肝炎。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成分

(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个别情况下可致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不可作静脉注射。(2)不能直接应用于角膜。(3)不能用于被虫叮蛰引起的肿胀。(4)水溶液极不稳定,宜临用前配制。剩余溶液可在30℃以下保存2周,但若有变色或沉淀则不可再用。

1. 过敏者慎用;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 避免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照射;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