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通用名称: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470
生产企业: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隐形眼镜不需摘除就可滴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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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l:75mg |
每丸重9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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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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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羟丙甲纤维素 |
本品成分为人参、鹿茸(去毛)、山茱萸(酒炙)、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炒烫醋淬)、鳖甲(沙烫醋淬)、阿胶、杜仲(炒炭)、续断、天冬、茯苓、酸枣仁(炒)、琥珀、艾叶(炒炭)、陈皮、泽泻、没药(醋炙)、乳香(醋炙)、延胡索(醋炙)、红花、西红花、怀牛膝(去头)、川牛膝(去头)、鸡冠花、赤石脂(煅)、香附(醋炙)、甘草、秦艽、黄芩、白术(麸炒)、陈皮、木香、砂仁、沉香、当归、川芎、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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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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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70 |
国药准字Z3602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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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隐形眼镜不需摘除就可滴用。 |
本品补气益肾,养血调经。本品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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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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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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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羟丙甲纤维素及其他辅料如苯扎氯铵等过敏者。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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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未见羟丙甲纤维素在人体中引起生殖损害或其他问题的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时授乳,也未见在婴儿中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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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可与成人按同样方案使用本品。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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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在老年患者中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不同的副作用或其他问题。因此,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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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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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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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