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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骨莲片
金骨莲片

金骨莲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金骨莲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203

生产企业: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苗医:中医: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痹阻所致的关节肿痛、屈伸不利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金骨莲片
金骨莲片
羟苯磺酸钙胶囊
羟苯磺酸钙胶囊
主要成分

透骨香、汉桃叶、大血藤、八角枫、金铁锁。辅料为聚维酮K30、硬脂酸镁、薄膜为包衣物料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生产企业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203

国药准字H201231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苗医:中医: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痹阻所致的关节肿痛、屈伸不利等。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一次2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心脏病患者、过度衰弱有并发症者禁服。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偶有粒细胞减少的报道。发生胃肠紊乱病人应减量或暂时停药。皮肤反应和发热,关节痛和血细胞计数改变的病人应停药,并作为一种过敏反应通知治疗医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羟苯磺酸钙是否通过人胎盘屏障尚不明确,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羟苯磺酸钙在母乳中可微量存在(给药1500mg后母乳中含0.4ug/ml)。为慎重起见,应停止用药或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

成分

苗医:中医: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痹阻所致的关节肿痛、屈伸不利等。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会有食道哽阻,不适之感,或胃肠不适感。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滑腻辛辣之品。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2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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