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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255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主要成分

盐酸氟桂利嗪。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255

国药准字Z130208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用法用量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谨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副作用可能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以及偶见的皮疹或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如症状严重或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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