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胎颗粒
通用名称:鹿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02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体瘦,月经错后、量少,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红参、当归、鹿胎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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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2 |
国药准字H1302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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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体瘦,月经错后、量少,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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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一个月为1疗程。 |
0.1克用法如下:口服。成人,一次0.5-2片,一日5片。50毫克用法如下:口服,成人,一次1-4片,一日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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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过敏反应等。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皮肤潮红、瘙痒、恶心、腹泻、头痛和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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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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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过敏反应等。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避免与酒精同服;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遵医嘱;3. 高剂量可能引起肝脏损害;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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