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可林滴眼液
通用名称:法可林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762
生产企业: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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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国药准字Z1502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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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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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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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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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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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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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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