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296
生产企业: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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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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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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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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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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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国药准字Z1402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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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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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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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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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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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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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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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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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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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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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