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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289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芫蒿护肝胶囊
芫蒿护肝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黄芫花等。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289

国药准字Z200906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解毒护肝。用于肝脏损害所致的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疼痛及失眠等症,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和中毒性肝炎具有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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