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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3020092

生产企业: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硝呋太尔胶囊
硝呋太尔胶囊
主要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呋太尔。

生产企业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3020092

国药准字H200802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及外阴炎。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阴道感染:每次服用0.2g(规格为0.lg的每次2粒,规格为0.2g的每次1粒),每天3次,连续口服7天,饭后服用,建议夫妻同时服用。泌尿道感染:成人:每天服用0.6g-1.2g(规格为0.1g的每天6-12粒,规格为0.2g的每天3-6粒),平均连续服用1-2周(根据感染程度和性质而定)。儿童:10-20mg/公斤体重/天,分2次口服平均连续使用1-2周(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可适当延长)。消化道阿米巴病:成人:每次服用0.4g(规格为0.1g的每次4粒,规格为0.2g的每次2粒),每天3次,连续口服10天。儿童:每次10mg/公斤体重,每天2次,连续服用10天。消化道贾滴虫病:成人:每次服用0.4g(规格为0.lg的每次4粒,规格为0.2g的每次2粒),每天23次:连续口服7天。儿童:每次15mg/kg,每天2次,连续服用10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如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红疹、药疹、斑丘疹、面肿等;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口干、腹部不适、腹痛、胃肠障碍、腹泻、腹胀、肠胃气胀等;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头痛、麻木等;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乏力、胸部不适、发热、水肿、疼痛等;生殖系统疾病:外阴阴道瘙痒、外阴阴道肿胀、外阴阴道灼烧感等;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各类检查:皮肤试验阳性。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可以使用。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成分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及外阴炎。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服用期间避免饮酒;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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