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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67

生产企业: 陕西雨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阿莫西林胶囊
阿莫西林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结构式:分子式:C16H19N3O5S·3H2O分子量:419.46

生产企业

陕西雨茂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67

国药准字H510217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过敏反应、消化系统不适如腹泻、恶心、呕吐,以及罕见的肝脏和肾脏功能异常。

禁忌

药理作用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可能引起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4.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二重感染;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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