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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羟氨苄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268

生产企业: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I)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I)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沙格列汀5mg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沙格列汀化学名称: (1S,3S,5S) -2-[(2S)-2-氨基-2-(3-羟基-1-金刚烷基)-1-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分子式:C18H25N3 O 2 ? H2O分子量: 333.43(一水合物); 315.41(无水游离碱基)盐酸二甲双胍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分子式:C4H11N5 ? HCl分子量:165.63

生产企业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268

国药准字J201710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3.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口服,通常晚餐时给药,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临床试验经验: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盐酸二甲双胍:二甲双胍缓释剂安慰剂对照单药治疗试验中,二甲双胍治疗受试者中报告率>;5%的腹泻及恶心/呕吐比安慰剂治疗组更常见(腹泻9.6%比2.6%、恶心/呕吐6.5%比1.5%)。有0.6%的二甲双胍缓释剂治疗受试者因腹泻而停用研究药。沙格列汀:在2项为期24周的安慰剂对照的单药治疗试验中,分别给予受试者沙格列汀2.5mg/天、5mg/天和安慰剂。此外,还进行了3项为期24周、安慰剂对照、联合治疗的试验,分别联合应用二甲双胍、噻唑烷二酮类(TZD)药物(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和格列本脲,将受试者随机分配至沙格列汀2.5mg/天、5mg/天或安慰剂联合治疗组。1项单药治疗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试验中,还包括了沙格列汀10mg剂量组(非批准规格)。对2项单药治疗试验、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试验、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应用试验、与格列本脲联合应用试验24周的数据(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 B类目前还没有关于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或其所含成分的充分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示人的结果,因此和其它抗糖尿病药物一样,只有在明确需要时才能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妊娠大鼠与兔器官形成期合并给予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动物中均未见胚胎死亡和致畸性;妊娠大鼠中的剂量达到系统暴露量(AUC)为最大推荐人用剂量(MRHD;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2000mg)时100倍和10倍,妊娠兔中剂量达到AUC为MRHD的249倍和1.1倍。大鼠中可见轻微发育毒性,肋骨波形发生率增加,同时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试验过程中体重降低11%~17%和摄食量降低。兔中有12/30只母体动物对合并给药耐受性较差,导致动物死亡、濒死或流产。但是对于有可评估窝仔的存活母体动物,母体毒性仅可见妊娠第21-29天体重轻微降低,伴随的发育毒性为胎仔体重降低7%以及胎仔舌骨骨化延迟沙格列汀妊娠大鼠和兔器官形成期给予沙格列汀未见致畸性。兔在剂量为240mg/kg(分别约为 MRHD 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产物暴露量的 1503 倍和 66 倍)时可见盆骨骨化不全;在暴露量达到 MRHD 沙格列汀及其

药理作用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血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酸转移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的、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可由本品治疗期间二甲双胍蓄积引发。如果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约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结果。乳酸性酸中毒还可与一些病理生理情况伴随发生,包括糖尿病,或明显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乳酸性酸中毒的特点是血乳酸盐浓度升高(>5 mmol/L)、血pH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加、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当涉及二甲双胍致乳酸性酸中毒时,一般可观察到二甲双胍血浓度>5?g/mL。 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性酸中毒的报告率很低(约0.03例/1000患者-年、死亡率约0.015例/1000患者年)。临床研究中,二甲双胍的暴露量为20,000患者年以上,无乳酸性酸中毒报告。报告的病例主要发生在明显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包括原发的肾脏疾病及肾脏灌注不足,通常是在多种并发医疗/手术事件及多种合并用药的情况下发生。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不稳定性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且有灌注不足及低氧血症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升高。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随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及患者年龄的升高而升高。因此,定期监测使用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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