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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洛芬凝胶
酮洛芬凝胶

酮洛芬凝胶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酮洛芬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3381

生产企业: 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酮洛芬凝胶
酮洛芬凝胶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生产企业

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381

国药准字H20010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药理作用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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