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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青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67

生产企业: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益视颗粒
益视颗粒
主要成分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生产企业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67

国药准字Z200432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禁忌

成分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宜饭前服用。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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