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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040

生产企业: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分红霉素1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生产企业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040

国药准字H19983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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