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尾鞭酒
通用名称:鹿尾鞭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563
生产企业: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肾。用于肾虚体弱,腰膝无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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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鹿尾200g,驴肾5具,狗肾8具,人参200g,熟地黄1000g,淫羊藿1000g,鹿茸150g,锁阳1000g,肉苁蓉1000g,补骨脂(盐制)1000g,当归500g,菟丝子1000g,甘草500g。
- 【剂型】:
- 酒剂
- 【功能主治】:
- 补肾。用于肾虚体弱,腰膝无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
- 【药品相互作用】: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2.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2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禁忌】:
- 1.孕妇忌用。|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阴虚内热者不宜服用)|4.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5.本品含温热药,实热者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