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通用名称: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271
生产企业: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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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1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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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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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羟乙基纤维素等。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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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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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71 |
国药准字H22025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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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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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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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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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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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饮酒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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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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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口服给药对胎仔无毒性。|甲硝唑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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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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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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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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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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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氯化钠和氯化钾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以维持眼组织内水分和电解质的新陈代谢,消除眼睛疲劳;羟乙基纤维素为粘度增强剂,可提高泪膜的稳定性,从而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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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 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8、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9、为了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10、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11、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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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