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洗剂
通用名称:酮康唑洗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700
生产企业: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康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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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 |
10g: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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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洗剂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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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钠液、EDTA-2Na、无水亚硫酸钠、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三完基醇羟胺、聚乙二醇双硬脂酸脂, 7.5%阳离子酰乙基纤维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氢钠、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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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至橙色澄明粘稠液体,有花草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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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00 |
国药准字H20073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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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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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花斑癣,每日1次,连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将本品适量涂于皮肤或已润湿的头发上,搓揉3-5分钟后,用水洗净。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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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局部使用本品治疗一般耐受性良好。少部分人由于局部刺激或过敏,用药局部可能会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或接触性皮炎。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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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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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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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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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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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杀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缓解通常由花斑癣、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头皮屑)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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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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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