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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800

生产企业: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H氟米龙滴眼液
H氟米龙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化学名称:9-氟-11β,17-二羟基-6α-甲基-1,4-孕二烯-3,20-二酮。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辅料:氯化钠、聚山梨酯80、甲基纤维素、依地酸二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生产企业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800

HJ20181090/HJ201810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睑缘炎、过敏性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炎、角膜损伤、疱疹性眼炎、巩膜炎、虹膜炎。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使用氟米龙滴眼液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视力模糊、眼压升高、角膜炎、结膜炎、过敏反应等。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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