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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翘解毒合剂
银翘解毒合剂

银翘解毒合剂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银翘解毒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44

生产企业: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银翘解毒合剂
银翘解毒合剂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44

国药准字H201831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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