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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浩(布洛芬混悬液)
吉浩(布洛芬混悬液)

吉浩(布洛芬混悬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吉浩(布洛芬混悬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017

生产企业: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吉浩(布洛芬混悬液)
吉浩(布洛芬混悬液)
冰硼散
冰硼散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酸、桔子香精、甜蜜素、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主要成分为冰片,硼砂(煅),朱砂,玄明粉。

生产企业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017

国药准字Z450215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岁):2-3岁,体重(公斤):12-14,一次用量(毫升):3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年龄(岁):4-6岁,体重(公斤):16-20,一次用量(毫升):5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年龄(岁):7-9岁,体重(公斤):22-26,一次用量(毫升):8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年龄(岁):10-12岁,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毫升):10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肾炎膀胱炎肾病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有文献报道:冰硼散致严重过敏性口腔炎1例,致腹部剧痛1例。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为治疗热毒蕴结所致急喉痹、牙宣、口疮的常用中成药,若病属虚火上炎者慎用。2.本品含有辛香走窜、苦寒清热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3.服用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4.方中含有玄明粉,药物泌入乳汁中,易引起婴儿腹泻,故哺乳期孕妇不宜使用。5.本品含朱砂有小毒,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蓄积中毒。6.急性咽炎、牙周炎、口腔溃烂感染严重,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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