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巯咪唑片
通用名称:甲巯咪唑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71155
生产企业: Merck KGaA
功能主治: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用放射性131I治疗者;4.手术前准备;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赛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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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g*50片 |
0.25g*1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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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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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巯咪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194.5mg、丙磺舒55.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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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带刻痕的圆形薄膜衣片(5mg:黄色;10mg:灰橙色;20mg: 棕色),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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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71155 |
国药准字H2010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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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用放射性131I治疗者;4.手术前准备;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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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通常服用本品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半杯水)整片送服。1. 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保守治疗)治疗初期,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甲巯咪唑的服用剂量为每天20mg~40mg(以甲巯咪唑计)(初始治疗),每天1次或每天2次(每天总剂量相同)。如果在治疗后的第2周到第6周病情得到改善,医生可以按照需要逐步调整剂量。之后1到2年内的服药剂量为每天2.5mg~10mg(以甲巯咪唑计);该剂量推荐每天1次在早餐后服用,如需要可与甲状腺激素同服。病情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摄入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剂量可以适当增加。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保守治疗中,甲巯咪唑片通常疗程为6个月至2年(平均1年)。从统计学看,延长疗程可以缓解率增加。2. 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术前准备:如上文所述,采用相同的治疗原则。在手术前的最后10天,外科医生可能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固定。当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进行外科手术的准备,使用本品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3~4个星期开始(个别病例可能需更早),在手术前一天停药。3. 放射性碘治疗前的用药:如上文所述,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通常每天使用本品2.5~10mg(以甲巯咪唑计),同时合用或不合用不得的甲状腺激素。4. 对于必须使用含碘制剂进行诊断(如造影剂)的患者,为预防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时的用药:使用含碘制剂前,按医嘱使用本品每天10~20mg(以甲巯咪唑计),和每天1g高氯酸盐,周期8~10天(如经肾排的造影剂)。有功能自主性腺瘤或有潜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如必顺使用碘制剂时,需按照碘制剂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决定本品的使用疗程。另外,对于甲状腺显著肿大并且气管狭窄的患者,只能使用本品进行短期治疗,由于其长期治疗甲状腺会进一步肿大,从而导致呼吸道更加狭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并且最好同时合用甲状腺素。5. 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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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
1.本品不良反应与氨苄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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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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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 |
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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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
2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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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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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
1、本品不良反应与氨苄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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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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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