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地黄丸
通用名称:明目地黄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479
生产企业: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以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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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水蜜丸 |
0.3g*4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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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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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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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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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79 |
国药准字Z20054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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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慢性扁桃体炎﹐急性咽喉炎,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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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每次6克,或小蜜丸每次9克,或大蜜丸每次1丸,每日2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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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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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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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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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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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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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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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5.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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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