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丸
通用名称:逍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889
生产企业: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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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0g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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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丸)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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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炙)等。辅料为饴糖适量。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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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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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89 |
国药准字Z41021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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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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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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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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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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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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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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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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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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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 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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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