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大青颗粒
通用名称:板蓝大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185
生产企业: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有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肝炎及麻疹等病毒性疾病见热毒内盛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 每袋装3g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板蓝根,大青叶。
- 【剂型】:
- 颗粒剂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有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肝炎及麻疹等病毒性疾病见热毒内盛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药品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禁忌】:
- 1.糖尿病患者禁服。|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毒理】:
-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