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咳宁口服液
通用名称:镇咳宁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96
生产企业: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 桔梗酊, 盐酸麻黄碱, 桑白皮酊.
- 【剂型】:
- 合剂
- 【功能主治】: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药品相互作用】:
-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3.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