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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867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辅料:氯化钠、氯化钾、E -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867

国药准字H201732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副作用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详情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注意事项

1.气雾剂只用于慢性哮喘,急性发作时应使用其他平喘药,待控制症状后再加用本品气雾吸入。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慎用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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