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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枣祛寒颗粒
姜枣祛寒颗粒

姜枣祛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姜枣祛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787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姜枣祛寒颗粒
姜枣祛寒颗粒
法可林滴眼液
法可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干姜、大枣。辅料为甜菊素、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787

国药准字H320257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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