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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乐(葡萄糖酸镁颗粒)
包乐(葡萄糖酸镁颗粒)

包乐(葡萄糖酸镁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包乐(葡萄糖酸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928

生产企业: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妊娠期高血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包乐(葡萄糖酸镁颗粒)
包乐(葡萄糖酸镁颗粒)
硫普罗宁肠溶片
硫普罗宁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酸镁。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生产企业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928

国药准字H410207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妊娠期高血压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每袋用温开水约100毫升溶解后口服;每天早晚各一次,每次5-10g(1-2袋),或遵医嘱,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副作用

1.肾功能不全﹑低血压﹑呼吸抑制患者禁用。2.尿量<100ml/4小时者禁用。3.呼吸<16次/分,膝腱反射消失者禁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妊娠期高血压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避免与中枢神经抑制药合用。2.服用本品后若出现腹泻现象,应酌情减少剂量或停用。3.每次用药前应检查呼吸及膝腱反射,若出现呼吸<16次/分,膝腱反射消失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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