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039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奥扎格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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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39 |
国药准字H20056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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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脑梗死,动脉粥样硬化性血栓性脑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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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静滴:每日80mg,与其他抗血小板药合用时,可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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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过敏者;2.脑出血或脑梗死并出血者;3.有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者,如严重心律不齐、心肌梗塞者;4.有血液病或出血倾向者;5.严重高血压者,收缩压超过26.6kpa(即200mmHg)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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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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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避免与含钙输液(林格氏溶液等)混合使用,以免出现白色混浊。2.限钠者慎用或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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