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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处方药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980

生产企业: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氟尿嘧啶

蛋白琥珀酸铁800毫克(相当于三价铁40毫克)。

生产企业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ITALFARMACO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980

H201601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肝癌,腺癌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用于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及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本品均由口服

副作用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用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成分

肝癌,腺癌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用于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及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中的铁与乳剂琥珀酸蛋白结合,形成铁-蛋白络合物用以治疗各种缺铁性贫血症。

注意事项

1.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 避免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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