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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石韦颗粒
复方石韦颗粒

复方石韦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石韦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235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石韦颗粒
复方石韦颗粒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石韦、黄芪、苦参、萹蓄。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235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3次,15天为一疗程,可连服两个疗程。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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