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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964

生产企业: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盐酸金霉素眼膏
盐酸金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决盐酸金霉素。

生产企业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964

国药准字H530206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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